青少年意見調查系列<三十二>
一九九六年二月
青 少 年 與 歧 視 問 題
立 法
局 於 九 五 年 先 後 通 過 了 《 性 別 歧 視 條 例 》 及 《 殘 疾 歧 視 條 例 》 , 並 決 議 成 立 「 平 等 機 會 委 員 會 」 , 以 監 察 這 兩 條 條 例 的 實 施 情 況 。 但 香 港 的 年 青 人 對 尊 重 平 等 的 觀 念 究 竟 如 何 ? 對 歧 視 又 有 何 種 看 法 ? 實 在 值 得 瞭 解 。
調 查
於 九 六 年 二 月 十 三 至 十 七 日 進 行 , 電 話 訪 問 了 五 百 零 一 名 十 五 至 廿 九 歲 的 青 少 年 , 成 功 率 為 百 分 之 五 十 二 , 標 準 誤 差 率 小 於 百 分 之 二 點 。
調 查
顯 示 , 四 分 三 被 訪 者 認 為 香 港 存 在 著 歧 視 問 題 , 但 六 成 半 以 上 表 示 情 況 不 是 很 嚴 重 。 約 有 百 分 之 十 六 分 別 表 示 種 族 和 性 別 最 受 到 歧 視 ; 另 外 各 有 超 過 一 成 認 為 在 香 港 最 受 歧 視 是 殘 障 、 職 業 及 年 齡 。
至 於
生 活 範 圍 裡 , 半 數 被 訪 者 表 示 就 業 上 出 現 最 多 的 歧 視 情 況 ; 對 於 在 區 內 設 立 為 有 特 殊 需 要 人 士 開 辦 的 社 區 服 務 設 施 , 只 有 四 成 半 被 訪 者 表 示 不 介 意 , 有 近 三 成 介 意 「 戒 毒 中 心 」 設 在 他 們 住 處 附 近 , 另 有 一 成 半 表 示 介 意 「 精 神 病 康 復 者 中 途 宿 舍 」 和 「 愛 滋 病 醫 療 中 心 」 設 在 鄰 近 。
介 意
原 因 包 括 影 響 洽 安 、 威 脅 生 命 或 影 響 生 活 環 境 等 。 不 過 , 九 成 半 的 被 訪 者 卻 認 為 社 會 應 該 為 有 特 殊 需 要 人 士 提 供 專 門 的 社 區 服 務 設 施 。 這 種 矛 盾 反 映 了 在 態 度 上 和 行 為 上 對 歧 視 有 出 現 普 遍 差 距 的 現 象 。
至 於
個 人 價 值 取 向 , 較 多 人 表 示 不 同 意 貧 窮 是 個 人 能 力 問 題 ; 有 近 七 成 青 少 年 表 示 會 跟 同 性 戀 或 雙 性 戀 傾 向 的 人 做 朋 友 ; 而 絕 大 部 份 ( 91.7% ) 會 與 殘 疾 人 士 交 朋 友 。
對 消
除 歧 視 的 意 見 , 接 近 九 成 被 訪 者 同 意 政 府 有 責 , 並 認 為 政 府 可 透 過 加 強 公 眾 及 學 校 教 育 推 動 改 善 歧 視 問 題 。
對 已
經 通 過 的 《 性 別 歧 視 法 例 》 及 《 殘 疾 歧 視 條 例 》 , 有 三 分 之 二 被 訪 者 表 示 完 全 不 知 , 只 有 約 四 分 一 對 兩 條 法 例 均 有 所 聽 聞 。
綜 合
而 言 , 大 部 份 被 訪 青 少 年 均 認 為 香 港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歧 視 , 特 別 在 就 業 上 和 種 族 上 。 對 社 區 復 康 設 施 的 態 度 , 不 少 青 少 年 雖 然 表 示 有 這 需 要 , 但 對 問 題 卻 持 有 雙 重 的 標 準 , 而 對 已 經 通 過 的 有 關 法 例 亦 所 知 有 限 , 反 映 政 府 在 加 強 公 眾 及 學 校 的 反 歧 視 教 育 工 作 方 面 , 刻 不 容 緩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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